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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及例外
来源: 曙光心理咨询中心 作者:   阅读:3777 次  日期: 2007-08-23
  

1、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,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;
 
2、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,包括个案记录、测验资料、信件、录音、录像和其他资料,均属于专业   信息,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;

3、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询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。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写作等工作时,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询者的有关信息。

4、保密例外:若发现来询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,咨询师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意外事件发生(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),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泄露限制在最低的范围内。

 
业务范围
婚姻、情感咨询
失恋 离婚 婚外情 夫妻关系冷谈 沟通困难、相互怨恨 婆媳关系不和
家庭教育(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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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密关系密码——亲密关系效能训练
人际沟通密码——人际沟通效能训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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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专家顾问 
田小芬,中心主任,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,婚姻家庭治疗师,南宁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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