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一长假刚过,北京很多接送孩子的家长发现,学校的保安升级了。
频发的校园血案,令国家机器迅速动员起来。5月3日,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政法委书记周**主持召开的“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”,将校园安全由社会问题上升至政治问题的层面。
但是,政府部门针对校园安全而陆续出台的临时举措,多为应对突发情况。“很多人担心,过了这个风头,这些措施就不再有效了。”首都师范大学教科院劳凯声教授表示,政府应以几起连续发生的恶性案件为教训,探讨如何能够建立一套有利于保护青少年的制度措施。
可以看出,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,只能解决校园内的犯罪与治安的处理,起不到前期预防管理的作用。其中,颇具代表性就是学校保安是否具有执法权的问题。以福建南平案为例,有遇难学生家长表示,学校没有保安,是导致悲剧出现的重要原因。
按照现在的规定,大中专学校有保安设置,中学有保卫干部但以安全教育为主,小学则没有专门的保安力量。这就导致了一个尴尬的局面:学校并非执法机构,也无专业的安保力量,当学校面对诸多来自社会上的安全隐患时,常常处于无能为力之境。
“其实,学校对于很多问题无权管,可是又不得不担责任。”一位校长说。
教育界人士认为,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,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,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。
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曾在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,提出过“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的建议”的提案。建议该法“应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校园安全,并且赋予学校保卫部门及工作人员一定的执法权”。对于这个建议,主管的教育部曾表示了相当的认同。
然而,五年过去了,《校园安全法》并没有出台迹象。
“我觉得《校园安全法》全国人大暂时不能立法的话,国务院应赶快出台相关条例,这是目前可以做的。”周洪宇说道。
(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5.6 王彬文) |